前些日子有寫信給老爸,洋洋灑灑又寫了五大張,同事小Y知道了以後一直以我是稀有人種的眼光看我,可是我覺得很稀鬆平常啊。想當年我在五專時還曾寫過快十張信紙的信呢,不過我也忘記是寫給誰了。

 

 說到寫信,當然也要提提我的同類;教授是小Y的男朋友,跟我的國曆生日同一天(不同年),一樣是巨蟹座的,也寫過信給小Y喔。不過應該不像我那麼變態,一次可以寫那麼多。我以前在五專時就很”字戀”了喔,幾乎天天都在寫信,寫給在遠方不常見面的朋友;寫給在當兵的學長(慰勞一下國軍弟兄);寫給同班同學介紹的筆友......會喜歡寫信除了是因為自己不善於言詞,覺得寫信是另一種不錯的溝通方式,另一方面也是因為覺得自己字還不錯看,每次刻完板之後會拿起來檢查錯字,順便欣賞自己的字。這樣滿怪的厚?

 這種變態行為在我五專五年級開始認真念書後停止了一段時間,之後考上了遠在高雄的二技,這樣變態的行為又開始了。但由於課業繁忙,報告超多,我固定寫信的對象只剩二位老婆,但是也有些好朋友知道我在高雄念書,偶爾寫封信來或我寫封信去,所以還是滿常看到我去投郵筒的身影。

 後來畢了業,開始工作,漸漸地也沒什麼時間和精力去提筆寫信了。一方面是家裡已經沒有我的書桌;另一方面是懶,以前愛寫信的動力不知跑到哪去了。也許是大家出了社會,你寫信給別人也不見得他有時間回信;也或許是在電腦與網路已經這麼普及的時代裡,大家寧願用即時通訊軟體或是e-mail直接打字連繫,也不願提筆花時間寫些東西。我才寫給我爸五大張就花了我一個下午,而且是在starbucks裡邊看著外面人來人往邊絞盡腦汁思索著要怎麼寫才好,花時間又耗精神,也難怪寫信的人愈來愈少了。

 

 在今年過年前由於家裡要將舊書桌搬走換放一個新衣櫃,我把以前寫的信和日記,拿出來看過一次就撕掉了,算是整理雜物,也像是和過去說再見。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有這樣的心態,可是就是想把過去撇得一乾二淨,以前的快樂和痛苦,我負人人負我,都變成我腦中的記憶,然後隨著時間慢慢淡去,但不留任何文字或紀念品讓我以後再藉由這些東西想起過去的事。應該說我想要藉由這樣完完全全的和饅頭在一起,沒有任何負擔。不過說老實話,在四年前和饅頭在一起時,我就早已忘記以前的事了,和他復合後,當然那些過往被拋得更遠。我只留下年份較近的卡片,還有電腦裡存的一些創作,其他都灰飛煙滅。小Y也贊成這樣,她舉了教授的例子,他以前有一個交往七年的女朋友,還留著她的照片,信好像被小Y丟掉了,不過小Y有打算叫他把照片也丟掉,因為那些都是過去的事,再回憶也沒什麼用。最重要的是兩個人現在好好在一起,然後一起面對生活。

 說到這裡,我還沒親筆寫信給饅頭過耶,當然他也沒有。我們相戀的橋樑是BBS,所以我們早已習慣線上對談,沒有寫實體字的經驗。本來他去當兵時我說我要寫信給他,慰勞國軍弟兄,當然他也要回信給我,但是他說不要,他懶,而且字醜,結果就沒下文了。而且我和他現在都覺得,有些事情還是當面溝通比較好,寫信方式反而也許會有不同的解讀,這樣不但沒能達到溝通的效果,還會造成兩人吵架。所以嚕,我們現在都是熱線你和我,或是見面聊,沒有提筆寫信。

 只是那樣字戀的時光,真的就愈來愈遠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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